解放军规范通讯工具使用 官兵手机取消上网功能-军事频道
2010/10/11 15:10:00 6505阅本报南京电:“经团首长审批,获准使用手机。我将严格落实以下安全管理规定……”近日,南京军区某电子对抗团二连连长黄宗华来到军务股,在仔细阅读《手机使用及保密安全管理协议》后郑重签字。他高兴地告诉笔者,从此用手机再不用躲躲闪闪了。
“以前,集团军规定只有团以上干部才有手机使用权限,但实际上偷偷使用手机的官兵为数不少。信息时代,手机已经成为不可替代的个人信息终端,一味禁止使用不可能,也办不到。”集团军军务处处长宣向东告诉笔者,新修订的内务条令,对军人使用手机做出了人性化的限定,并以“十条禁令”的要求规范军人使用手机的时机、场合和注意事项。根据这一变化,该集团军广泛征求官兵意见,制订出台了《手机使用及保密安全管理协议》。协议规定,所有官兵只要由个人申请并经过团以上首长批准,就可以使用手机,但需要填写《手机使用审查登记表》,并写下《手机使用保证书》。
集团军规定所有手机卡必须实名登记,并和运营商合作,对官兵只开放通话、短信等基本功能。此外,他们还注重强化官兵的手机信息安全常识教育,使官兵掌握手机通信泄密的原理和潜在危害性,让官兵懂得为什么要限制用、什么内容不能讲、什么场合不能用等道理,自觉把纪律规定牢记在心。
“手机虽然少了不少功能,但使用起来理直气壮。”连长黄宗华正处在热恋阶段,他告诉笔者,以前和女朋友联系常常要躲起来用手机,现在使用手机堂堂正正,方便了联系。笔者看到,他的手机已经取消了上网功能。
media_span_url(’http://chn.chinamil.com.cn/xwpdxw/2010-10/10/content_4310651.htm’)(责任编辑:刘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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